【回复】安新运管站:司机反映问题于事实不符-ks8凯发官方网站

http://www.hebei.com.cn 2014-05-05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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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4月29日我站收到贵网站【2014】21号文《关于货车司机反映违规乱处罚乱收费蛮横执法的核实函》,对此我们高度重视,针对众多车主反映的执法人员对外地车辆随意拦车检查,并巧立营运罚款名目的执法行为变相违规,且态度方法极为蛮横。经核实,车主所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现将有关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进行路查、路检,并且在执法过程中对违反规定的进行处罚,我们的依据明确、处罚标准规范、程序合法,对车主反映我站巧立名目的说法不属实,对于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我们将参照交通部门核发营运证过程中所对车辆的照片进行对照,检查中发现有擅自改装的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一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依据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进行处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不存在无依据处罚行为,更不存在“三乱”现象。车辆擅自改装增加其它附属设施后严重影响了道路运输安全,车主只站在自己的经济利益出发,造成了安全隐患,破坏了车辆的技术性能。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必须保障车辆技术性能完好,并在执法过程中,运用录像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取证。

  二、对于车主反映我站在执法过程是以创收为目的,处罚对象多为外地车的情况,经我站核实此情况不属实,我们作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是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执法,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无论外地车还是本地车一视同仁,更不会发生“乱收费、乱罚款、乱设卡”的公路“三乱”现象。

  三、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作为我们执法过程中积极倡导的工作理念,对于车主反映我们手段蛮横,越权扣押车辆行驶证的问题,经我站调查核实,此问题不属实,我们没有权利扣押车辆行驶证,只是在检查中我们对该车的行驶证和营运证进行核对,经核实属实是同一辆车后,将其行驶证还给车主。我们只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对违规车辆和营运手续进行证据登记保存,同时,出具车辆暂扣凭证和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四、该车主反映将车辆营运证撕扯一半不归还的情况与事实不符。2014年4月25日早5时30分左右,在保静线三台路口由北向南停放一辆车牌为冀r53582大型货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检查时,请司机出示该车辆营运证和本人从业资格证,车主为廊坊市印达商贸有限公司,司机称已走过要去的地方,执法人员称,只是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看营运手续是否齐全,在查看该车营运手续时,司机称“你放了我吧”。随即抢走拿在执法人员手中的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未等执法人员反映过来,该车司机已经上车,将车辆强行开走,因执法人员躲闪及时,车厢擦着其身板经过,造成了车主抢夺营运手续时将一半营运证留在执法人员手中。

  针对个别车主反映我站违规收费、乱罚款、蛮横执法的行为,虽然与事实不符,但为我们进一步规范执法,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今后执法工作中,我们一定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不严,违法必究。加强道路运输市场整治力度,坚持以源头管理为主,路查、路检为辅的管理方式,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安新县道路运输管理站

  2014年4月30日

关键词:安新,司机,保定,反应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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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  刘世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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