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召开的“保定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获悉,保定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少捕”“少押”“慎诉”的司法理念,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保定市检察机关坚持司法办案与法治服务并重,持续落实高检院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把握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界限,准确区分民营企业正当融资行为与非法集资犯罪的界限,申报资料有瑕疵与故意骗取贷款或政府财政补贴的界限,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约履行合同与合同诈骗犯罪的界限,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的界限等等,防止刑事打击扩大化。认真贯彻“少捕”“少押”“慎诉”的司法理念,加大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审慎使用人身权和财产权强制措施,切实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274件439人,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不批准逮捕37人,不起诉37人,向法院提出从轻、减轻刑事处罚量刑建议109人。开展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在押民营企业涉罪人员监督办案机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4人,监督立案5人,监督撤案5件。
保定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以暴力、胁迫或“软暴力”等方式向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暴力讨债、非法拘禁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秩序等危害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各类犯罪,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19年以来,共批捕侵犯民营企业权益和企业人员人身权财产权类案件139件205人,起诉164件235人。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手段,监督纠正错误的生效判决,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监督涉民营企业案件共15件,办理涉企虚假诉讼案件9件。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问需于企、精准服务。通过开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建立开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企业进行风险提示、促进企业开展风险排查、法律“体检”等方式,既当“护法卫士”,又做“普法先锋”。(记者刘靖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