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规范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行为,河北省出台《河北省城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行业监督管理办法》。按照规定,餐饮企业需与取得经营许可的企业或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签订收集运输协议,不得将餐厨废弃物随意交与其他企业或个人处理。
餐厨废弃物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废弃食用油脂、食品加工废料等废弃物。其中,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河北省城市和县城日产生餐厨废弃物2900吨左右,分布广、产量大,规范餐厨废弃物收运和处置管理,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打击制售“地沟油”等违法行为、有效防控非洲猪瘟传播、切断餐厨废弃物传播病原渠道等工作的重要举措。
河北省将强化餐厨废弃物投放管理,餐饮企业设置符合标准的收集容器,对餐厨废弃物分类存放,建立餐厨废弃物信息记录台账,每日记录餐厨废弃物产生数量、去向等信息。
同时,加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管理和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运输企业建立餐厨废弃物运输台账,及时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不得运往其他非指定场所,每日到餐厨废弃物产生企业(单位)清运餐厨废弃物不得少于一次。处置企业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制度,按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置餐厨废弃物,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需要符合环保标准,防止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