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记者从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保定市将于10月27日16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0月27日起,保定市风力减弱、湿度升高,扩散条件转差,污染持续累积,可能出现72小时以上的中度污染过程,短时重度污染。为减轻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经市政府批准,于10月27日16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本地、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减排措施》ⅱ级响应措施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响应期间,绩效分级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纳入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的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