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易县法院近日成功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经过悉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就欠薪事宜达成和解,被告当庭履行给付义务,切实有效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据悉,被告张某雇佣原告王某在多地进行铺路施工,双方口头约定每日劳务费为300元。施工结束后,被告尚欠原告部分劳务费17650元未付清。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却总以各种理由推脱还款。无奈之下,原告将其诉至易县法院。
接收此案后,承办法官立即查看诉讼材料,分别与双方当事人电话联系,并约双方到法庭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首先从法理和情理角度出发,明确告知被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法律后果,以及可能会对其个人和家庭造成的诸多不良影响,同时晓之以理,让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经过反复耐心地释法明理,被告认识到此前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同意与原告和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且被告当场履行,原告主动撤诉,该案得以圆满解决。